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房屋按揭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房屋按揭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