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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房产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的三个误区

发布时间:2020/6/7 17:52:38

      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当客户想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首先要担心的是,他们担心房子最终会不见了。你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吗?但如果你仔细想想,为什么这么多?那是因为有很多需求。发生了多少事?

      对于想做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朋友来说,由于没有做过或没有相关经验,再加上网上曝光了很多负面新闻,很容易产生一些不良想法。对于名下有房的人来说,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最好办法是在急需资金时把房子作为抵押。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使人们对房地产抵押贷款产生误解。

      误区一:房子抵押后,就不是我的了。很多人认为如果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不是他们自己的。如果贷款无法偿还,银行将立即拍卖。是真的吗?当然不是!

借款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后,仍有使用权。当贷款全部结清,抵押贷款解除后,房子仍然属于你。如果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银行将首先进行催缴,只有在催缴失败时才考虑拍卖,而拍卖前后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误区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只能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抵押,只能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不!根据贷款机构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将他人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但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否则抵押无效。

      误区三:只要能上市交易的房子能办理贷款,众所周知,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房子不能办理抵押贷款,能上市交易的房子能办理贷款吗?不总是这样!由于每家银行对风险的控制手段不同,对抵押房屋的要求也不同,特别是房屋的位置和类型,在寻找贷款机构时,必须对三套房屋进行比较。

      很多时候朋友应该更理性地看待负面新闻,接受社会上出现的很多产品,这样才能更好地方便你我。以上是对住房抵押贷款的三个误解。我相信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应该感到宽慰。不过,甘兄还是要提醒你:不管你申请什么样的贷款,都要在贷款前充分了解,做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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